渔业水质标准

回答漂浮物质:水面不能出现明显的油膜或浮沫。PH值:淡水为6.5-8.5,海水为7.0-8.5。色、臭、味:不得使鱼、虾、贝、藻类带有异色、异臭、异味。总大肠菌群:不超过5000个/L(养殖贝类的水质不超过500个/L)。汞含量:≤0.0005。镉含量:≤0.005。铅含量:≤0.0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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